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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辽市集装箱活动房(乌海市集装箱活动房)

jdl008 集装箱活动房 2024-08-14 23浏览 0

  7月1日起通辽市交管支队利用科技手段对不系安全带、接打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,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

  

  为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,积极主动的抵制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、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从2018年6月30日0时起在全市高速公路、国省道、城区道路的42个卡口处通过电子警察系统对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、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。

  对驾驶机动车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:

  1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,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和《内蒙古实施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,罚款50元。

  

  2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,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和《内蒙古实施办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,罚款100元,记2分。

  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手持电话的处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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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条例的第六十二条第三项,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,《内蒙古实施办法》的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,罚款100元,记2分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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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驾驶机动车时要系好安全带,不要接打手持电话,共同营造安全畅通、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
  2018年6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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